摘要
經調查,船務公司認識不足、資金困難及船員自我保健意識不強是造成這些問題的主要原因。
內容
國際航行船舶,尤其是遠洋船舶,由于其航行特性所致,配備一定數量的醫療衛生藥品和器材,在船員發生疾病或外傷時,實施及時、有效的醫療處置,能夠為疾病救治爭取寶貴時間,從而最大限度地保障船員身體健康、防止傳染病傳入傳出、控制疫情蔓延。因此,在國際航行船舶必備的證書——《船舶免予衛生控制措施證書/船舶衛生控制措施證書》簽發要求中,對醫療設施進行了嚴格規定。
山東黃島檢驗檢疫局在日常證書簽發檢查過程中,發現國際航行船舶在醫療衛生藥品、器械配備方面存在以下問題:
一是船員醫療衛生藥品配備數量不足,藥品質量差,有的船舶缺少急救、預防藥品,如未配備破傷風疫苗、硝酸甘油等必備藥品;二是醫療器械不完備,半數船舶醫療器械嚴重不足,如沒有止血繃帶、夾板、消毒酒精、衛生棉球、血壓計等;三是醫務室管理不規范,藥品出入庫臺賬及醫療日志建立不完善,藥品沒有分類擺放,藥品有效期沒有登記,過期藥品、違禁藥品未單獨存放;五是船員航行診治記錄、病例檔案、預防藥品發放記錄建立不完善。
經調查,船務公司認識不足、資金困難及船員自我保健意識不強是造成這些問題的主要原因。
檢驗檢疫部門認為,國際航行船舶應配備必要的醫療用品和醫療器材,建立健全航行診治記錄、病例檔案等;船方應到定點醫院或正規藥店購買藥品,完善藥品管理登記制度,確保藥品質量;船務公司應提高對船員身體健康、生命安全重要性的認識;嚴格遵守出入境船舶衛生防疫制度,加強醫務知識及技能培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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